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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審計署長鄧國斌任委員 報告半年後交特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調查南丫島海難事件,特首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昨日委任調查委員會,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任委員會主席兼委員,前審計署署長鄧國斌獲委任為調查委員會委員,並將盡快展開工作。當局預期委員會將於委任日期起計6個月,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准予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調查報告。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特首梁振英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八十六章),委任由倫明高及鄧國斌組成的調查委員會。梁振英表示,事故導致嚴重傷亡,引起公眾重大關注,有必要成立法定委員會,以確定事故起因,並評核香港載客船隻海事安全情況。是次委任倫明高法官及鄧國斌為調查委員會委員,乃基於他們的社會地位,以及在公職服務方面的卓越表現。梁振英期待調查結果及其就所需措施提出的建議,以防日後發生相類事故。
查撞船真相 提建議防再犯
委員會職權範圍為—調查導致2012年10月1日兩艘船隻在南丫島附近相撞的事實和情況,以確定事故起因,並作出適當裁斷;考慮及評核香港載客船隻一般海事安全情況,及現時監管制度是否充足;若有需要,就所需措施提出建議,以防日後發生相類事故。
倫明高:調查徹底公開
倫明高昨日就委任調查委員會調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發表聲明,表示他和鄧國斌接受調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的任命。「我們明白市民對這項慘劇的廣泛關注及悲慟,並向遇難者親屬致以深切慰問。我們將進行一項徹底而公開的調查,並在准予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晚表示,會在實際可行情況下,盡量減輕倫明高法官司法工作量,以便他集中處理調查委員會事務。
調查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法官,2003年9月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並在2011年12月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期間,倫明高曾出任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主席。
調查委員會委員鄧國斌,曾在香港政府不同決策局及部門任職。他2000年1月至2003年11月期間獲委任為保險業監理專員,並在2003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間獲任命為審計署署長。
立會議員讚合適人選
委員會秘書由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羅志康擔任。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昨日指,調查委員會兩名委員均為合適人選,指上訴庭法官一般是出色的大律師,判案無重大錯失才能出任。他又認為,委員會主席是否熟悉海事法例並不重要,因為有海事處及航海專家可提供意見,故倫明高是合適主席人選。而鄧國斌曾任審計署長,有助他以批判角度看待事物,不會「畀面」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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