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警司黃冠豪涉嫌收受折扣優惠及威士忌,以讓火鍋店申領酒牌,被控瀆職案昨續審。食肆職員供稱,熟客甚至老闆,一般只有八折至九折優惠,形容黃竟可享有半價優惠,實在「未試過」。
曾送逾千元小菜飲品
控方昨傳召該店前收銀員盧美玉作供,盧供稱,熟客一般享有九折優惠,即使老闆平日光顧,酒水茶芥連加一,也只有「全單八折」優惠。只有過往老闆曾與食品供應商應酬,又或有運輸公司提供免運費服務,該店才會將用餐費「入公司數」。
控方向她展示多張由該店發給被告的單據,上面寫有「自由折扣五折」、「特別優惠黃警司飯局」及「陳老闆之友黃警司(陳棣榮為該店的股東)」等字句,單據亦顯示該店曾敬送逾千元小菜或飲品予被告。她形容「平均敬送幾百元已經好多」,而五折優惠更是「除魕O張單未試過」。
該店前女副經理黃慧媚亦指,她曾按上級吩咐將涉案威士忌分給黃及其友人享用,並公開向眾人表明酒水由該店送贈,事後她在單據寫上「敬送皇家禮炮21年一支」。但辯方指被告每次均會自攜紅酒、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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