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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珮帆(左)建議當局為「醫學美容」下定義,並制訂「醫學美容」守則,保障消費者權益。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錦燕) DR醫學美容集團嚴重醫療美容事故,令公眾關注美容行業的監管問題。民建聯調查發現,有91.8%名受訪者贊成把「醫學美容」納入規管,但有60.2%不清楚「醫學美容」的定義。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普遍市民對「醫學美容」的認知不足,建議當局為「醫學美容」下定義,並制訂「醫學美容」守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民認知不足 籲當局下定義
「DR醫學美容集團」事故導致4名女顧客出現敗血病,其中一名46歲婦人不治,政府已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私營醫療機構的規管架構和相關法例。民建聯本月12日至17日期間,以電腦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電話訪問共611名18歲或以上市民。調查結果顯示,60.2%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何謂「醫學美容」,91.8%的受訪者贊成把「醫學美容」納入規管。
調查又發現,有27.1%接受過美容服務,其中75.3%是透過廣告、親友介紹或服務提供者推銷而選擇美容服務,只有3.6%的受訪者會詢問醫生或專家建議。在這些接受過美容服務的受訪者中,有34.9%表示,在接受服務前只是小部分明白或完全不明白每個美容項目的內容及風險,並有15.7%表示在接受過服務後曾出現不適。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消費者對美容內容及風險的認知不足,政府應界定具醫學程序的美容服務,同時制定「醫學美容」守則及建立儀器註冊制度,按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效果分級,要求有相關專業知識或資格的人士才能使用,並對市場上的「醫學美容」服務進行風險評估。她建議為「預繳式」銷售美容服務引入「冷靜期」,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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