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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與梁鳳儀解釋長者生活津貼追溯期不可隨便修改的因由。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拉布」下,立會財務委員會前晚經過4小時會議後仍未能表決通過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的撥款申請,要待11月16日的財會再議,令40萬合資格長者失去了1個月的1,100元額外津助。不過,多名反對派議員昨日就倒果為因,聲言特區政府拒絕接納他們的意見,即無論有關撥款何時通過,「長津」的追溯期都應維持在10月1日。特區政府反駁,由於行政程序複雜,及考慮到公共財政紀律的問題,當局必須維持「哪個月通過撥款申請,就由那個月開始計算」的原則。
工黨議員張超雄昨日在立法會會議期間辯稱,沒有人想阻止有需要長者得到援助,但特區政府為了面子而「企硬」、寸步不讓,令人遺憾,並再次要求特區政府將追溯期訂為10月1日。工聯會立法會黨團召集人陳婉嫻則稱,特區政府在推行計劃時操之過急,故撥款前晚未獲表決,責任在於政府,又重申倘政府不修訂原方案建議,工聯會「很難支持」,但他們會繼續聽取意見才決定投票意向。
民建聯:接受現實挺方案
不過,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批評,反對派在前晚審議長者生活津貼撥款期間不斷拉布,「(反對派議員)講了幾個小時都未有正題,根本唔知道幾時才進入表決程序……方案都未過,講咩追溯期呢」。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則指,倘政府能夠將「長津」追溯至10月1日,他們會歡迎,但大多數長者都很期待取得生活津貼,希望有關的撥款越早通過越好,故即使政府不將追溯期定在10月,民建聯都會接受現實並支持方案。
葉太:或加重「拉布」風險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也支持特區政府將追溯期定在「哪個月通過撥款申請,就由那個月開始計算」,指特區政府有必要維持財政紀律,否則就會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加上反對派議員經常「拉布」,此舉只會加重「拉布」的風險,「(有關的撥款申請)可以拖足一兩年,如果撥款可以追溯至通過前的一段很長的時間,特區政府將難以控制財政開支」。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亦指,倘當局同意在追溯期上讓步,反對派定會以此為借口,不斷「拉布」,「一直拖落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在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他對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的撥款申請受到延誤感到很遺憾,但強調有關的行政程序複雜,「一環扣一環、環環緊扣」的,任何延誤都會造成影響,而經過前晚4小時的會議後,財會仍未表決,「已經錯失了重要環節」,令實施計劃的時間表受到衝擊,令當局未必可如期於明年3月推出計劃。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進一步解釋,特區政府一直秉持財政紀律,所有涉及社會福利的周期性撥款建議的生效日期,歷年來都定於財委會通過撥款當日或之後,即一般不具追溯效力;翻查過去10年至20年的紀錄,具追溯期效力的撥款建議均牽涉周期性的撥款決定,無論是公務員薪酬調整或部分每年需要調整的撥款都沒有例外,「長津」的撥款申請只是通過技術安排,在不違反財政紀律下,建議將生效日期定於撥款通過當月的首日,倘議案在10月未獲通過,就無法將生效日期追溯至10月。
張建宗促月中盡快表決
被問及當局何時會再向財委會提交「長津」的撥款申請時,張建宗表示,特區政府已決定於11月16日財會會議上再提出有關的撥款申請,並形容40萬名長者都「十分心急」何時取得額外的1,100元津貼以改善生活質素,故促請各立法會議員在11月16日財會上盡快表決有關申請,「如果越遲批准,起動的時間就會相對地進一步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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