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大兒子的獨生子女證,一對狠心的父母竟然將自己出生僅10天的小兒子賣掉了。
貴州樂清市夫妻蔣某和張某婚後於2009年育有一子,後被送去老家撫養。今年,張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2個月。懷孕第5個月時,得知要查婦檢證,她才說了懷孕的事。長輩說,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大兒子就不能辦獨生子女證了,如果辦戶口還得罰款。
因為有獨生子女證,政策上有很多照顧。於是蔣某提議把孩子生下來送人換取點生活費,張某默許了。10月22日,孩子出生後蔣某通過介紹人找到了一家買主,對方一口答應了他提出的4萬元的價格。介紹人說,買孩子的是樂清本地人,不能生育。蔣某覺得把孩子給他們還是放心的。
隨後,樂清市公安局虹橋派出所接到報警。目前,蔣某夫婦已被樂清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此外,被賣男嬰至今仍下落不明,希望知情人士能夠積極提供線索。■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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