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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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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控須作區別 勿損營商環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05]     我要評論

特區政府推出的「強化版」額外印花稅平穩樓價後,樓市成交放緩,引發部分投資者將資金轉移至炒賣非住宅物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日在其最新網誌中強調,在有需要時,仍會毫不猶豫推出確保樓巿健康平穩發展的進一步措施。事實上,在當局推出調控樓市措施後,寫字樓、商舖、工廈等非住宅物業的成交價都出現顯著升幅,反映資金有流入相關市場的跡象,值得當局密切關注。不過,住宅市場直接關係市民住屋需求,涉及安居問題,非住宅市場則攸關本港的營商環境,對安居影響較間接。因此,當局在處理手法上應有所區別,不宜一刀切落重藥調控。政府推出特別措施穩定樓市,只是作為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一旦市況恢復平穩,有關稅項應及時調整。

自從當局推出提高及延長額外印花稅、引入買家稅兩項調控樓市措施後,住宅市場的交投即時冷卻,但商舖、寫字樓等非住宅項目的成交價卻不斷創出新高,說明大量熱錢改投非住宅市場。歐債危機爆發以來,本港旺區的租金已經冠絕全球,租金不斷上揚,令經營成本大幅上升,影響香港競爭力。不少商戶亦大吐苦水,抱怨舖租高昂,被迫將高舖租成本轉嫁予消費者,直接導致物價高漲,加重民生的負擔。因此,當局應對熱錢流向非住宅物業保持警覺,並在有需要時考慮推出短期措施平抑炒風。

不過,住宅市場關係千家萬戶的住屋需求,當局有責任適時調控,穩定樓價。非住宅用途的商用物業,雖然也會對民生有所影響,但相對較為間接。更重要的是,本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及商業中心,一向以經濟自由見稱,任何限制買賣的措施都難免損害營商環境。之前針對住宅市場的調控因關係民生,可以說是情有可原,但對於商用物業如果貿然推出重招調控,等同限制投資者在本港進行合法投資,並不符合本港自由市場原則。因此,當局在出招前必須考慮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城市的背景,審慎處理,求取平衡,不可把住宅物業的措施生搬硬套在非住宅物業市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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