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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卿認為離任前「最大的禮物」,是成功通過競爭法、一手樓預售樓花的銷售規管及商品說明條例。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維寶)消費者權益備受社會關注,但消委會接獲的投訴未見減少。在消委會工作了38個年頭的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將於11月15日正式離任,她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消委會的工作已在38年間,由以往關注物價、貨品有沒有「呃秤」之類的基本民生訴求,轉型至現時監管公平營商環境,以及企業的社會責任的高層次工作。她又透露,已獲聯合國邀請,在離開消委會後出任消費者保障國際顧問專家小組主席,推動發展中國家的消費者權益工作。
劉燕卿昨日在退休前接受傳媒訪問時坦言,她離任前「最大的禮物」是成功通過競爭法、一手樓預售樓花的銷售規管及商品說明條例。雖然有人批評競爭法力度不足,但劉燕卿不認同競爭法是毫無用處,因在第一及第二行為守則上能夠阻止有商家作合謀定價等行為。但她對於任內未能完成冷靜期及推動競爭法的私人訴訟,令她多少有點遺憾,期望下屆消委會能夠完成相關工作。
冀商家支持冷靜期條約
劉燕卿指出,現時消委會接獲的投訴中,逾60%是有關服務業的投訴,不少個案都是「先使未來錢」,消費者在付款時未必有足夠時間去考慮服務是否適合自己,商戶亦未必能提供適當的建議及資訊予消費者去考慮,「所以對於消費者來說,需要設置一個冷靜期」,而冷靜期並非「洪水猛獸」,商界毋須太擔心冷靜期會令推銷活動受到影響。
競爭法應適用私人訴訟
她以同樣設有冷靜期的保險業為例,指可令消費者對服務更有信心的方法,同時冷靜期對業界有一定阻嚇力,可以令商家提高更優質的服務,期望商界支持條約。
她又認為,競爭法應要適用於私人訴訟,因為現時所有訴訟必須化為一個投訴,經競委會去處理,但當投訴個案過多時,就要視乎資源才可決定處理哪些個案,同時令所有對反競爭行為的調查及研究都會依賴競委會,並不健康。
離開消委會後,劉燕卿獲聯合國邀請出任消費者保障國際顧問專家小組主席,主要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策略性的支援,制定和落實一些消費者保障的措施,推動消費者權益,並期望在日後檢討聯合國在1985年制定的保障消費者守則,修改指引以迎合互聯網購物及全球的投資產品銷售帶來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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