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商務部昨日發佈2012年第79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甲苯二異氰酸酯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公告說,商務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甲苯二異氰酸酯存在傾銷,中國相關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決定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自昨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根據公告,對各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為6.6%至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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