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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代表中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資料圖片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於2002年11月4日在金邊由中國與東盟各國外長及外長代表簽署。「宣言」是中國與東盟簽署的第一份有關南海問題的政治文件,對維護中國的主權權益,保持南海的和平與穩定,增進中國與東盟之間的互信,有著重要意義。
該「宣言」確認中國與東盟致力於加強睦鄰互信夥伴關係,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宣言」強調,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有關爭議。在爭議解決之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並本著合作與諒解的精神,尋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徑,包括開展海洋環保、搜尋與求助、打擊跨國犯罪等合作。
該「宣言」的簽署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兼特使王毅、文萊達魯薩蘭國外交大臣穆罕默德.博爾基亞、柬埔寨王國外交大臣賀南洪、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外長維拉尤達、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副總理兼外長宋沙瓦、馬來西亞外長賽義德.哈米德、緬甸聯邦外長吳溫昂、菲律賓共和國外長布拉斯.奧普萊、新加坡共和國外長S.賈古瑪、泰王國外長素拉傑.沙田泰、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外長阮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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