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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食物安全中心早前發現個別嬰兒配方奶碘含量不足,引起社會對嬰幼兒奶粉安全的關注,政府昨日宣布就規管擬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產品和食品,諮詢公眾2個月。而昨日立法會會議上,有團體批評奶粉廣告經常誇大產品成效,支持立法規管,但有代表質疑政府推行守則或立法,能否真正推動母乳餵哺。
缺碘奶粉成規管導火線
現時法例訂明所有供出售的食物必須適宜供人食用,但未有特定法律條文訂明,嬰兒配方奶的營養成分組合規定和標準。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食安中心早前調查發現個別嬰兒配方奶碘含量不足,凸顯有必要盡快規管相關產品。」諮詢文件建議規管為擬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和食品,引入營養標籤規定,並要求這些產品列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定的能量值和營養素的含量,而規定將在適當寬限期後才實施。諮詢期由昨日起至明年1月21日。
誇大營養價值 團體醫界齊批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和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席會議,聽取各界對嬰幼兒奶粉規管的意見。防止虐待兒童會代表稱,現時的健康資訊和奶粉營養價值往往被誇大,贊成政府推行銷售守則,監管奶粉製造和分銷。又認為守則不應只規管0個月至6個月的嬰兒配方奶,同時要規管6個月至3歲兒童的奶粉,顧全兒童食物安全和品質。
美國輝瑞科研製藥有限公司代表就認為,立法能夠終止不當奶粉推廣,又稱現時未有科學證據顯示6個月或以上幼兒食品的宣傳推廣,會影響母乳餵哺比率和餵哺期長短。他又對守則不容許標籤不得標有商標表示反對,稱商標可幫助消費者區分不同產品,亦反映各生產商的產品品質和研發投入。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蘇曜華表示,業界過去2年都發現奶粉廣告部分有吹噓和誇張成分,例如乳酸菌,雖有研究顯示可以改善某些腸病患者的腸胃,但未有大型研究顯示能有效改善嬰幼兒便秘問題。他表明支持政府訂立指引。
政府立例將參照國際做法
出席會議的署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政府制訂立法建議時,會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並考慮國際間的做法。由於市面上絕大部分擬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產品和食品均是由外地進口,相信立法取向能於保障嬰幼兒健康和維持嬰幼兒配方奶產品和食品供應穩定之間取得平衡。至於有關產品的聲稱問題,由於議題較具爭議和複雜,國際亦尚未達成共識,政府需更長時間諮詢,將於明年稍後時間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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