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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4個月大男嬰意外夾傷右手無名指,父母求助「兒歌醫生」陳以誠(小圖),惟診治後須切除小指頭,其母遂入稟索償600多萬元,陳卻只願意賠出26萬元。法官昨頒下判辭,認為索償金額未免誇大,男嬰的手指雖已殘缺,但樂觀活潑,恢復能力強,父母卻表現負面情緒,只會對其子造成不良影響,只批准31萬元的賠償。
索償600多萬 官指金額過大
「兒歌醫生」陳以誠昨回應裁決結果表示,一早就事件承認責任,但強調不涉醫療失誤及疏忽,他指很關心小朋友的成長,希望事件能夠盡快解決,男童可於日後快快樂樂成長。
暫委法官孫國治在判辭中,語重心長勸諭事主羅賢博的父母羅耀偉及林寶儀(均為譯音)樂觀積極面對事件,會對孩子有很大的裨益。孫官指事主尚年幼,恢復能力很強,但仍有一段尷尬的時間面對朋輩的壓力,須接受輔導。惟根據專家報告指,事主事後表現開朗,並無情緒問題,反而擔心父母的負面情緒,影響他日後如何處理社交障礙等問題。雖然孫官認為事主父母提出的索償額過大,但考慮到事主永遠失去手指頭,批准情感與生活上的損失賠償17.5萬元。
至於其他賠償項目,孫官在陳醫生也願意的情況下,批准賠償1.2萬元作為將來私家醫生的診症費用,同時考慮到事主將來需要精細的義肢及接受修補手術,也批准該項目的賠償。惟事主將來就業的損失賠償,孫官認為雖然他的右手不會靈活,或影響他將來的就業,但事主尚年輕,會懂得如何適應,不見出現任何實質的影響,否決了這個追討項目。
案情指,事主於2009年8月乘坐嬰兒車時,其母沒有留意兒子將右手無名指塞入鐵閘縫,繼續推行嬰兒車而發生意外。他們抱兒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就醫時,在陳以誠醫生的諮詢下進行手術,惟陳醫生後來沒有解開事主手指的繃帶細看傷勢,之後發現事主的指頭有壞死跡象,須於同年9月底切除受感染小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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