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4歲貨車司機高子聰,於本年3月因吸毒後危險駕駛汽車被捕,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藏有危險藥物、危險駕駛及在體內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時駕駛汽車控罪,為毒駕新例實施後首宗於區域法院成功檢控的案件。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待取被告的戒毒所報告後再行量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3月22日,在香港仔大道68號外管有0.5毫克的氯胺酮,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另指其血液中每毫克含有0.2微克毒品而駕駛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