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郭兆東)在港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現行《利潤管制協議》下,只要電力公司的利潤未達准許回報上限,仍可在有利潤下年年加電費,甚至可藉提高能源效益而獲額外獎勵金。環境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首次披露,中電及港燈分別因去年的理想表現而額外獲得4,500萬元及2,000萬元獎勵金。環境局又指,有意最早2018年在電力市場引入競爭,中電及港燈如果因此受重大影響,可以收回部分成本損失,政府會與兩電商討金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建議,兩電在賺取龐大利潤的同時應盡社會責任,回饋社會。
根據現行的《利潤管制協議》,兩電每年准許回報率為9.99%。港府亦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兩電提高能源效益表現、改善運作效率、供電可靠性及客戶服務,上限為回報率之上的0.05個百分點。環境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根據兩電於2011年的表現,中電及港燈分別額外獲得4,500萬元及2,000萬元獎勵金。
中電上月提交電費調整方案
事實上,兩電每年均賺取可觀利潤,惟多年來仍不斷加價。其中,中電今年5月更揚言,未來3年將累積加價達40%,旋即遭學者及立法會議員批評中電恐嚇與不負責任。
中電總裁藍凌志本月初表示,上月已向政府提交電費調整方案,雖拒絕交代加幅,但提及出售剩電所得利潤,部分會注入電費穩定基金,否則每度電需增加一仙。
港府與兩電簽署的《利潤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當局將於明年與兩電就協議作中期檢討,任何修改均須經雙方同意才可實行。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26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議題。
王國興促盡社企責任勿「賺盡」
對於兩電在已賺取龐大利潤的情況下,仍罔顧民生堅持加價,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強烈的反對與不滿,認為兩電已壟斷本港的電力供應市場,不應再剝削市民生活上的必需品。他相信,若兩電再度加價,定必令基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更有機會推高通脹,引致民不聊生。
王國興呼籲,兩電在賺取應得利潤的同時,應盡社會企業的責任,將額外賺取得來的回饋社會,不應以9.99%的回報率「賺到盡」。同時,港府在明年初檢討利潤管制時,亦應否決兩電的加價申請,並極其量准予兩電按通脹率加價,以維持市民生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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