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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拆除僭建車庫。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關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山頂物業的司法程序昨日全部完結,梁振英隨即於下午發表有關山頂物業的聲明,全面、完整、詳細向市民交代事件。梁振英重申,理解市民對行政長官的期望,但由於事件在過去數月進入司法程序,故未能早日作出回應,實在非他所願。他在聲明中首度承認自己記錯及有疏忽,家中葡萄架及玻璃棚是搬入後加建,但強調一直開誠布公從嚴處理,亦希望藉聲明釐清事實及釋除各界疑慮及誤解,讓事件告一段落,使他可以集中精神處理政務。
梁振英昨日在行政長官網頁,發表一份長達14頁紙聲明及一份41頁紙的附件,包括引述大宅上手業主、巧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劉耀柱接受傳媒訪問的內容,及相關專業及法律文件等,詳細交代其於山頂貝璐道4號裕熙園的4號及5號屋的僭建問題(另見表)。
無意拖延交代 須待司法程序完結
梁振英表示,他在當選後的候任期工作極為繁重,到了6月,還要和第三屆政府共同籌備好就職和回歸15周年慶典。但自從6月下旬有報章指他家中有僭建物開始,他一直本著開誠布公的態度從嚴處理,包括及時和全面配合屋宇署的查察,從未拖延或阻撓;及時和不斷回應傳媒的查詢,安排傳媒到現場採訪,並親自解答傳媒的問題;第一時間聘請專業團隊協助解決問題;即時處理被指為僭建的構建物。
他續指,隨後,民主黨的何俊仁以行政長官參選人身份向法院提出訴訟,由於該訴訟是要否定行政長官選舉的結果,茲事體大,因此他採納了法律團隊的意見,在訴訟期間,暫停就有關僭建問題對外陳述,以免影響司法程序。
一人承擔責任 不想牽連專業人士
及至昨日,由於何俊仁啟動的司法程序已經全部完結,故此他一次過全面交代有關問題,同時再次啟動並盡快完成餘下的移除和清拆工作。
梁振英強調,他13年前買入此物業,單憑記憶不完全可靠,因此他聘用專業團隊,並根據專業意見和可以找到的文字記錄、文件和圖片說明情況。他又指在大約年半前,與傳媒朋友閒談指他家中有沒有僭建,是因為買樓時邀請兩家律師樓和一位建築測量師朋友查過,他是根據當時的認知如實告知,沒有任何壓力、也沒有任何需要�k造。並強調自己在2000年買入物業後,聘請建築師向屋宇署申請,作出多處大大小小的加建和改建,均嚴格遵守建築條例,說明他對遵守有關條例和政策的基本態度。他又重申,買入物業的是他本人:「我不想牽連任何其他人,包括有關的專業人士,這件事的責任由我本人一人承擔」。
始終開誠布公 日後必定加倍謹慎
梁振英指,回想起來有交待不清之處,引起公眾誤解;他亦有在物業內進行一些工程,但當時並不察覺屬僭建範疇。他承認自己有疏忽之處,在處理整件事上有欠謹慎,但他一直採取開誠布公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和傳媒合作,並且盡早採取實際行動從嚴糾正任何不妥善之處,種種客觀事實都表明他沒有任何存心隱瞞的意圖。他期望此聲明能夠有助釋除外界對他的誤解和疑慮,他日後必定加倍謹慎,繼續秉持誠信,為市民大眾服務。
聲明全文及有關附件已上載行政長官辦公室網頁(www.ceo.gov.hk/chi/lin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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