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一女子想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學雷鋒」,遭到當地公安部門拒絕後,該女子把派出所告上法庭。日前,寧波市江北區法院審理後駁回了該女子請求,判決今天生效。
今年9月4日,原告徐美(化名)向被告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慈城派出所,以書面形式提交了一份改名申請,要求將其本人姓名「徐美」變更為「學雷鋒」,理由是「志願協助公安機關工作,無數次舉報侵犯公民人身和國家人民財產安全的犯罪違法行為,遭到打擊報復,跟蹤迫害」。慈城派出所經過審查於2012年9月6日作出不予更改決定。徐美不服,於9月14日向江北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江北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姓名是公民身份識別的重要標記,是其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符號,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嚴肅性。公民有改名的權利,但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法院最后駁回訴訟請求。 ■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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