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視頻平台Netflix前日稱,行政總裁黑斯廷斯數月前在社交網站facebook(fb)發布足以影響股價的「重要資訊」,涉嫌違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相關法規,或須支付罰款。黑斯廷斯辯稱,其fb帳號有近20萬人關注,認為經此發布資訊足夠公開。
黑斯廷斯7月3日於fb寫道:「Netflix每月瀏覽量在6月首次突破10億小時」。公司股價即從前一日的每股67.85美元,急升至7月5日的81.72美元。雖然逾24.4萬人可看到黑斯廷斯的訊息,但SEC認為訊息包含「重要投資者資訊」,而Netflix既無向監管機構備案,亦未發出公告,違反規定。
黑斯廷斯反駁指,Netflix於6月亦曾在網誌提到類似消息,卻沒有被指違法。據悉,網誌中曾指顧客「正享受每月近10億小時」的服務,其時亦未有向SEC匯報或發公告。
條文不清 存灰色地帶
前SEC委員、史丹福大學法律教授格倫德費斯特稱,根據SEC規定,企業在公布「重要資訊」時不一定要向當局匯報,可自行透過「廣泛且非獨家的渠道」公開資料。麻省律師馬羅亦指,外界對類似情況仍爭論不休,相關法律未杜絕由社交媒體造成的灰色地帶。
■路透社/綜合外電消息/彭博通訊社/《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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