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律政司根據司法程序向特區終審法院申請,建議終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解釋1999年就居港權釋法內容的籌委會意見的法律效力,反對派即群起而攻,尤其公民黨公開攻擊律政司此舉是「向法院施壓」、「破壞法治」,更高調發表反釋法的言論。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罕有發表聲明,指代表政府提出所有合理的論據,是律政司司長在專業上和憲法上的責任,並不點名批評公民黨等,「以強烈字眼表述提請釋法與否對社會及法治帶來的後果」。公會指,「任何干擾司法獨立的舉措,不論政治立場,即使是不違法,仍須嚴加防範並慎重處理」。
在外傭居港權終審上訴中,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代表外傭一方。早前,律政司就是案向特區終院提交了建議釋法的文件,但在有關的法律文件剛送交終院不久、未正式公開前,有關消息已突然在《明報》曝光。多名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包括前黨魁余若薇、黨魁梁家傑以及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等,就高調透過聲明、在電台以至電視論壇等攻擊律政司是次提出的申請是在「向法院施壓」、「衝擊香港司法制度」等。
關注批評律政司言論
大律師公會昨日罕有發表聲明,指有關案件仍有待終院裁決,該會不宜對法律的是非曲直置評,但就留意到公眾對此議論紛紛,各自表述,「有評論員和受訪者高調地提出有關提請釋法在法理上正、反兩面的論據,又揣測建議會否被接納,並以強烈字眼表述提請釋法與否對社會及法治帶來的後果,更批評律政司司長向終院所作的建議。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此表示關注」。
指律政司長抗辯有責
公會在聲明中指出,代表政府提出所有合理的論據,是律政司司長在專業上和憲法上的責任。終審法院是否按《基本法》第一五八(3)條提請人大釋法純屬法律問題。正如代表任何案件當事人的法律顧問一樣,律政司司長本人及其部門、以及所延聘的法律專家,包括本地和海外的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有責任共同磋商,提出一切合理可辯性的論據,而其他當事人的法律代表團隊亦必會對此提交論據作出抗辯。
信終院不受政客施壓
該會續說,終審法院在詳細考慮各方法律代表的書面及口述論據後,自會獨立地、公正無私地,以法律作唯一的基礎,對律政司司長的請求依法判決,並深信終院「不會因為政治上的權宜,或受某一方的政權或政客施壓而接受一些於法不合的論據,但也不會因懼怕其判決或會被另一方政客或其所引起的輿論指控為削弱法治,而拒絕接納一些合乎法理的論據」。
少作揣測免製造壓力
大律師公會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構,一向不偏不倚、廉潔獨立,不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勢力操控或影響,廣受本地及海外推崇。
正因如此,社會各界和傳媒更應對司法機構及其獨立性表示信任和支持,避免在案件待決期間,對案件作高調評論或無謂揣測,以免製造任何不必要的壓力和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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