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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人劉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綜合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人劉強引渡案昨日判決,不將劉強引渡至日本。劉強將立刻獲得釋放,並主動出境前往中國。而中方就裁決結果表示歡迎。
法院稱,劉強罪行的對象是靖國神社,其在法律上雖是宗教團體的財產,但其也是祭祀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戰犯們的象徵性場所。「劉強為了政治上的大義,犯下了罪行,兩者具有有機關聯性。」此外,劉強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的財產損失也不重大,考慮到這些情況,不能斷定劉強犯下了嚴重、殘忍的反人倫罪行。法院根據「韓日罪犯引渡條約」第3條規定,被請求國判斷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時,不允許對罪犯進行引渡。
來自廣州的劉強去年1月向位於首爾的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了火焰瓶,遭韓國法院判囚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劉強承認曾於2011年12月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過火焰瓶。但強調是為了慰安婦們和中韓國民的尊嚴,犯下了罪行。日本當局去年5月通過外交渠道要求引渡劉強至日本。
近日將回國 中方表歡迎
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就劉強案的裁決回應說,首爾高等法院裁決拒絕將劉強引渡日本,中方對此表示歡迎。劉強已得到妥善安置並將於近日回國。她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海外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中國駐韓國使館多次派員前往探視,並在職責範圍內向劉強提供了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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