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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業漢涉嫌於前年利用總值100萬元的偽造惠康超市現金券,於網上以折讓價出售及購買多支洋酒及奶粉,更自資租迷你倉存貨,昨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解釋自己不知現金券乃偽造,只是受聘於水貨客協助買貨,再轉售至內地,賺取8萬元佣金。惠康代表於庭上承認每張現金券的條碼都一樣,「只要條碼差不多,影印本都過到(收銀機)」,亦坦言不知道現金券有防偽水印,只著員工「只要無爛或無異樣就收」。案件將於今天繼續審訊,其間被告准許保釋外出。
使用3,500張假券涉過百萬元
報稱無業的30歲被告鍾振傑,昨於區院否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去年1月至2月,使用超過3,500張虛假的惠康60元及75元現金券,總值超過100萬元。警方相信大部分現金券用來購買洋酒、奶粉等貨物,其餘少量則於網上拍賣。花旗銀行早前只要客戶達到指定數目的信用卡簽帳,即可獲贈惠康60元及75元現金券。惠康及銀行初期沒有限定每次可用多少張禮券,亦沒規定需出示花旗信用卡才可使用,直至警方於去年1月初接到投訴,指有人使用假券才揭發事件。
惠康保安經理昨於庭上指,因銀行舉辦此類活動的優惠期較短,一般都不會將現金券設計得太複雜,所以每張現金券的條碼都一樣,更坦言此類條碼只要相似,「影印本都可過機」。經理於辯方律師盤問下才得知現金券背後有防偽水印,他解釋銀行從沒就現金券作任何簡介,自己亦沒細問,因此亦沒叫前線員工要用紫光機掃描現金券,更坦言如每張都檢查就會減慢工作速度;他認為現金券「過到機」、「無爛就無問題」。
聲稱受薪幫人買貨
被告於警戒下聲稱不知道現金券是偽造,只是受聘於他人「行街買貨」,時薪50元,只需依照清單買貨,再將貨物交給接頭人Marco及林生;被告憶起曾問及2人為何如此多現金券,他們只稱是低價從銀行購入,再買奶粉、紅酒等回內地轉售圖利。被告指工作2天後就被讚,於是薪金轉為抽佣制,每次買貨可抽佣近一成,買奶粉有更高報酬。
自資「一條龍」儲貨
鍾成功於短短2個月內賺到7萬至8萬元佣金,更為此自資請人幫手買貨、請司機運貨、月租迷你倉儲貨、甚至著其父申請信用卡協助買貨。警方於其迷你倉發現接近300支紅酒、白蘭地、200多罐奶粉及3,500多張假惠康現金券;被告雖堅稱現金券是真的,但他亦承認聽過這些現金券需從信用卡積分中換取。
據悉警方收到投訴後,花旗銀行檢查從惠康收回的現金券,才發現當中有一批序號不符;而警方曾根據被告提供的電話致電接頭人Marco及林生,但電話已停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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