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廣州擬推垃圾按量徵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12]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工作人員在進行「可回收垃圾」的回收。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垃圾分類將逐步推行計量收費、未按規定分類處置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將最高被罰10萬元、單位不分類每次最高罰2000元、個人違規罰款維持50元不變……《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日前公布,修訂後的規定加大處罰力度,並公開徵求公眾意見,擬明確生活垃圾誰排放誰付費原則,並逐步推行計量收費。

 作為內地首部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作出硬性規範的政府規章,《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4月1日正式實施起飽受爭議。總結經驗後,廣州市法制辦日前在其官網公佈了修訂草案的徵求意見稿。據介紹,此次共修改了16條,新增4條,刪除1條。

大件垃圾單獨立規定

 修訂草案最大的亮點在於「擬在《規定》中明確城市生活垃圾實行排放者付費原則,並逐步推行計量收費」。根據性質的不同,規定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大件垃圾獨立出來進行規定。

 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每次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但對個人仍然處以每次50元罰款。由於餐廚垃圾將統一由城管部門進行收運處置,因此,修訂後的規定將不再區分廚餘垃圾和餐飲垃圾。為了解決對單位按立方米進行處罰操作性不強的問題,規定修改為按次數處罰。

定點廢品回收站

 此外,修訂的新規定還擬加大對未按規定分類處置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行為的懲罰力度,違規者的罰款額度由原來的5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提高到了兩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同時,該規定還要求每1500戶居民設置1個再生資

源回收站點。

相關新聞
釣島爭端升級 日首相:沒商量 解放軍:準備打 (圖)
中國海監機 再巡釣島上空 (圖)
林鄭:深港合作重點發展前海 (圖)
特首施政報告下周交代覓地進度 (圖)
低溫捱貴菜 內地通脹彈至2.5% (圖)
20萬億日圓振經濟 安倍糖衣毒藥 (圖)
袁厲害之痛 拷問兒童福利之殤 (圖)
雲南山泥滅村 活埋42人 (圖)
穗今年擬投210億建設南沙 (圖)
滬食水污染影響3.8萬人 居民超市搶水
廣州擬推垃圾按量徵費 (圖)
美教師冒死勸服槍手 勇救28學生 (圖)
BBC薩維爾性侵500成人 姦30童最細8歲 (圖)
港招聘會冷場 萬五元洗碗無人做 (圖)
元朗駕院罷工 堵路阻考路試 (圖)
張曉明談盡職 議員紛表認同 (圖)
誤診累墮胎 西醫除牌緩刑 (圖)
藍籌今年首個盈警 利豐料去年無增長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