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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歐指三地聯合打私取得成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打擊走私案件情況。據悉,2012年,粵港澳三地聯手加強打擊水客走私,在口岸通關、市場監管等多個環節加強監管治理,取得多項成果,全年摧毀11個集「購、運、儲、銷」為一體的水客走私網絡,案值29億元,為歷年最高。
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海防打私辦主任羅歐昨日介紹說,由2012年4月20日開始,深圳、珠海重點口岸對當天多次往返旅客實行專道通關,重點檢查,同時綜合運用風險分析,利用旅客通關風險管理系統梳理建立水客黑名單,針對重點時段、重點人員、重點物品,有的放矢地加強抽檢、複查複驗、機動查緝。2012年,深圳、拱北海關在旅檢渠道共查獲行政違法案件18,855宗,案值13.4億元。其中,走私案件佔9,741宗,違規案件9,295宗,直接退運貨物約36萬票。
全年摧毀11走私網絡值29億元
據悉,2012年以來,廣東海關共開展打擊水客走私專項行動近20次,摧毀了11個集「購運儲銷」為一體的水客走私網絡,查處具有團伙性質的水客及購私、販私的案件46宗,抓獲涉案嫌疑人431名,合計案值超29億元。目前,活躍在粵港、粵澳口岸的水客數量已大幅下降。
粵港澳三方也加強了打擊水客走私合作力度。2012年9月7日至12月31日,深圳海關聯合香港海關開展了「深港海關共築國門之盾,聯手打擊『水客』走私專項行動」,首月深港雙方就互通風險信息288條,攔截查獲水客83人次,行動中共查獲走私違規案件3,981宗。
羅歐介紹,針對水客走私處罰輕的問題,新的《刑法修正案(八)》對走私行為作了進一步規定,「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為打擊水客走私提供了新的手段。2012年,廣東海關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對「一年內三次走私行為」案件進行刑事立案,其中深圳、 拱北關區共有74人「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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