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 為應對發展中面臨的土地資源問題,深圳市政府出台系列文件,嚴格控制土地資源配置。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昨表示,今後將實行差別化地價和差別化管理模式,對符合深圳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給予最高40%的低價優惠。而限制發展的產業,其用地價格最高將翻一番。此外,原農村集體擁有土地也可進入市場流通,這是國土資源部批准深圳實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最新創新成果。
呂銳鋒指出,深圳目前新增可建設用地極為有限,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設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
受限產業用地價翻倍
對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符合深圳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在地價政策、配套用房、土地供應等方面均給予相應優惠政策,對於落後產能,最高提高100%的土地資源使用成本。此外,國家規定對不同產業用地供給方式和供地年限實行差別化管理,使用期最高50年,而深圳最高年限則為30年,且不設下限。
根據新政,村集體產業用地亦可進入市場流通。尚未完善徵(轉)地補償手續且符合規劃的工業用地,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在先行理清土地經濟利益關係,及相關補償和拆除後,可申請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轉)讓土地使用權。避免土地存在權益爭議,導致政府拿不回、集體用不了的尷尬局面。
文件還指出,「十二五」期末深圳將建成600萬平方米的創新型產業用房,創新型產業用房的租售價格原則上為同片區同檔次產業用房市場評估價的50—70%,以解決創新型企業面臨的空間資源約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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