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研訊昨進入第二十二日,海事處人員作供時指2008年周年檢驗南丫4號時,認為只有2名船員進行應急演習不足,要求加至4人才可以出海,但海事處沒有紀錄,港燈亦一直沒有遵守。另外,海難後政府化驗師到南丫4號搜證,於下層客艙近尾門天花板發現藍色油漆,估計是海泰號船身油漆,推斷海泰號當時撞入船艙的面積大,令左邊船身嚴重損毀,附近5排椅子毀爛。
海事處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昨日作供時稱,他於2008年南丫4號周年檢查觀察船員的火警及逃生演習,認為南丫4號是雙層船,載客量大,根據專業判斷2名船員不足以應付緊急情況,遂將最低安全船員人數由2人加至4人,但他當時沒有記錄更改船員配置的原因。
08年加2人 09年要求又變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質疑人數加一倍,但海事處沒有紀錄原因,又沒有匯報上司,譚潤盛表示,更改最低安全船員人數沒有紀錄原因是海事處一貫做法,但倫明高認為不恰當,要求海事處澄清這是個別人士還是部門做法。庭上又顯示2009年驗船證,在新要求下,只有3人參與火警演習,委員會律師追問原因,譚潤盛指沒有參與該次驗船,沒有印象。倫明高要求律政司向海事處索取文件,了解現行做法。
數據察差異 曾向上司匯報
海事處驗船督察周圖銳作供時稱,2005年即南丫4號下水數年後,由於船廠將船隻的壓載物升高10吋,船隻須要再測試,當時他的職責是視察壓載物,無留意油箱房和舵房之間有無水密門,亦無留意兩個艙之間有無開口。他又說,當時為船隻進行傾斜測試,程序與一般船隻無異,但他其後收到船廠提交的報告書,發現當中的空船重量和垂直重心數據,與其他紀錄有輕微差異,於是向上司匯報。研訊今日繼續,港燈海事主任將會作供。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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