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政改力量須來自社會基層,習近平是否願意讓地方官員對老百姓負更多責任,而非一味討好中央,將決定政治開放程度。而這所有,都可在中共一黨制下實現。
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上月30日刊登評論文章指,把中國政治自由的希望寄予領導者的個人品質,是錯誤判斷方式,人們應更多關注地區權力過大對中國政改的影響。中國獨特的權力下放地方形式,在過去30年改革開放中,對中國的經濟飛躍發展帶來極大幫助。但愈來愈多中國人意識到,這不是一個公平體系,必須改變,問題只是什麼時候改。地方官員的貪腐行為不斷在全國各地引發抗議。
權力下放地方 導致群體事件劇增
文章指,中國這一特點與西方聯邦制的不同在於,中國地方政府領導人對中央所負的責任,要比對省內、區內人民所負的責任大得多。這種有條件的權力下放允許地方政府處理地方性事件時,使用想用的任何手段,所以同時也帶來導致更多社會不滿的危險,因為地方當局對民眾抗議的處理手段,通常比中央政府的政策更為嚴厲。
據估計,中國各地因工資、勞工權利、以及地方官員貪腐導致的土地糾紛等問題而爆發的抗議和衝突,每年平均達16萬起之多。許多人對中國公眾越來越不滿政府感到擔憂的同時,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各地發生的這類抗議和衝突,也許能起到釋放和分散公眾不滿情緒的作用,最終保持社會的穩定。
基層民主要先從地方選舉做起
無論觀點如何,政治改革已成為必須,但新一屆領導人怎樣才能找到既能在共產黨體系內被接受、又能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方式呢?實現真正的地方民主選舉,也許可以解決這個難題,因為這樣才能使地方官員真正對地區內的人民負責,減少警民之間的衝突,緩和政府與公眾的關係。
文章說,習近平和他的政府不必現在就對中國的領導層進行革命化改革,中國真正的政治改革可以從更具代表性的基層選舉開始。如果選出真正代表民意的基層官員,就能從底層推動官員問責制,當然這還必須由採用更平衡溫和的手段處理民眾抱怨等問題上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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