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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捐獻2億元給香港作慈善的新加坡已故企業家陳劍敦,其數名子女早前於新加坡入稟,追討其胞姊及90多歲的母親,聲稱信託在2人名下保管的公司股份。陳劍敦的4名子女昨於香港高等法院入稟要求其胞姊解釋,她所持亡父的公司股份中,是否為亡父的遺產,及她是否以受託人身份代為持有。
原訴人為陳振奮、陳毓群、陳慈蘋及陳精毅(分別62歲至67歲),答辯人為4人胞姊陳慈宣(68歲)。入稟狀指,原訴人要求法庭就如何處置亡父陳劍敦(享年92歲)的遺產作出解釋,以決定由他人以信託管理形式擁有的亡父資產,是否包含在遺產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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