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京華時報》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
一,中央財政對國家招生計劃內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並建立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
二,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研究生。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每年資助標準博士生不低於10,000元(人民幣,下同)、碩士生不低於6,000元;同時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三,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年碩士生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不超過10,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規定實行收費政策的研究生暫執行原收費政策。
目前我國研究生分為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託培養等多種方式。其中,國家計劃招生佔主體,也被稱為「公費生」,這部分學生由國家下撥培養費,免收學費,並且每月還有基本生活費。
研究生教育收費制改革即指實現公費、自費併軌,所有學生都要繳納學費。記者了解到,在北京,北大、清華、人大等多所高校早在2007、2008年起已經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取消公費、自費生,全部收取學費並採取獎勵助學金的方式資助優秀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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