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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領取綜援女營業員疑獲已婚男友的協助,取得其妻身份證,同時又獲得他人的身份證,冒充他人到社署申請綜援,其間她會見社署職員及社工廿多次均未有被揭發,共獲批7萬多元。後來她到銀行領取綜援金時,縱使戴上口罩也遭銀行經理揭發,最終報警將她拘捕。
女營業員昨於區院認罪,還柙至本月25日判刑,其男友則否認控罪,於今天受審。
30歲女被告張素貞承認於2010年6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串謀男被告呂卓暉(37歲)詐騙社署7萬多元,還柙候判;呂則否認串謀詐騙及偷竊妻子的身份證罪名,案件將於今天開審。
獲男友妻身份證 報假地址
案情指,任職物業管理的女事主張易文(25歲)於2007年在內地遺失身份證。至2010年6月29日,女被告事先獲男友安排,向居於大埔太和h的朋友訛稱她是私人補習教師,須借用其寓所授課,以獲得地址證明冒充張易文,向社署申領綜援。最終成功獲批3.8萬餘元綜援金。
證件照與被告不符 銀行報警
另一方面,女被告同時於2010年9月24日,獲得男友妻子李秀芳(34歲)的身份證,以相同手法騙取綜援金,李至事件被揭發始知身份證被盜。今次女被告成功獲發3.7萬餘元綜援金。惟女被告於2011年9月2日戴上口罩到大埔集友銀行,冒充李領取綜援戶口內的3200元時,銀行以李是慣性投訴人而「特別照顧」,銀行經理卻分辨到李的身份證上的照片與女被告不符,遂報警將她拘捕。警方在女被告身上找到李及張易文的身份證,其後調查得知女被告本身也是綜援戶,於2007至去年間共領取近10萬元綜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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