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港島南區鴨c洲去年發生駭人聽聞強姦案,身高6呎無業漢被告早前於高院經審訊後被一致裁定罪成,昨被重判入獄8年。法官彭偉昌判刑時嚴斥被告犯案期間遇上途人仍不「收手」,行為放肆;又將智力明顯有問題的事主視為獵物肆意侵犯,令人感到可鄙和心寒,認為刑期毫無扣減餘地。
遇途人不收手 官斥行為放肆
報稱無業的29歲被告張少鴻昨親自向法庭撰寫求情信,獲彭官讚其文筆好,他雖寫明已感後悔,打算向事主道歉,但同時也寫道:「向天發誓,本人案發時不知受害人智力有障礙」,但被彭官認為他在推卸責任。被告又於信中表示因與拍拖3年的女友分手,又被僱主揭發吸毒被解僱,所以沉淪毒海,形容「吸毒多過食飯」,案發時只是失去判斷力。惟彭官於判刑時形容案件情節極為惡劣,認為任何人都可看出事主的智力有問題,但被告竟垂涎她美色,只想結識她的說法是不能接受,反而視她如獵物跟蹤逾2小時,更用暴力強迫事主進行侮辱性的口交。
彭官認為陪審團以少於2小時商議便一致裁定被告有罪是絕對正確,也鑑於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至高度,認為沒有求情因素可言,以8年量刑沒扣減餘地。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大年初四(1月26日)凌晨,從旺角跟蹤事主至鴨c洲h寓所附近,將她推入街市內於檔口門外向她施暴。其後他遭警員撞破,躍下陡峭斜坡逃脫,事後才遭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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