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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指特首已多次就其大宅僭建事宜作出公開交代,呼籲議會不應再在此問題上糾纏。圖為譚志源在會上與同事交流。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在短短兩個多月內,三度就特首梁振英大宅僭建一事在立法會提出不信任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甚至提出彈劾動議,但全部在充分討論後遭否決。昨日,工黨議員何秀蘭第四度提出委任專責委員會並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大宅僭建及在特首選舉時是否涉及失實陳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指出,任何對於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的控訴,執法機關會按既定法律程序從嚴及公正處理,呼籲議會不應再在此問題上糾纏,並應放下無謂爭拗,多做實事,處理好深層次及複雜的社會、經濟和民生議題。結果,動議在26票贊成、34票反對及無人棄權下遭否決。
再動議特權法查梁振英
何秀蘭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指自己曾在入住大宅前邀請了3名專業人士審視是否有僭建物,其中是否涉及虛假或失實陳述,及梁振英在參選時有否向支持者作出不當承諾以換取支持。她聲言,梁振英拒絕披露相關的專業人士的身份,難以令公眾信服,而梁振英涉嫌以公職換取選委支持,亦可能構成賄選,損害管治基礎,事態嚴重,立法會不能坐視不理。
新瓶舊酒,議題重複,是次動議辯論僅有6名反對派議員發言,期間亦兩度因人數不足,要響鐘召喚議員返回會議廳。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聲稱,由於有來自「梁粉」陣營的「新重要證據」,有需要作出調查,甚至可考慮在立法會引入「測謊機」。公民黨議員毛孟靜亦聲言,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及警方近日針對示威者的檢控,令人憂慮香港有「白色恐怖」的跡象。
譚志源:梁已多次交代
譚志源昨日在回應時說,他在經徵詢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意見後,獲授權作出回應,強調梁振英已就其大宅僭建事宜多次作出公開交代,包括於2012年11月23日發表詳細書面聲明交代事件始末。同年12月10日,他出席了立法會答問會回應議員相關提問,其後亦多番回應傳媒查詢,並公開承認自己在處理僭建的過程中有疏忽及交代不清之處,但絕無存心隱瞞,更為此再三向市民鄭重致歉,承諾將來必定加倍謹慎,秉持誠信,為市民大眾服務。
廉署已接舉報不應插手
譚志源又指,在立法會內,民主黨的胡志偉去年12月12日提出不信任動議,工黨的李卓人於12月19日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特首僭建問題,社民連的梁國雄於1月9日根據《基本法》提出彈劾行政長官的動議。3項動議均圍繞僭建事件,並在3次充分討論後否決所有動議。在議會外,何俊仁於去年6月下旬就特首選舉結果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而梁國雄則提出司法覆核,法庭亦已拒絕接納涉及失實陳述的申請。
就反對派要求調查梁振英參選時有否作出不當承諾,譚志源強調,任何有關《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指控,由於可能涉及刑事成分,都應該由執法機關,專業、嚴謹及依法地處理,才是正確和公道的做法。據報章報道,何秀蘭述及的在選舉中作出不當承諾的指控,已有人士向廉政公署舉報,因此在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就事件進行調查,不但絕無需要,亦絕不恰當。
他希望議會讓事件盡快告一段落,因為香港需要解決好多深層次及複雜的社會、經濟及民生問題,而先決條件是政府、議會及社會放下無謂的爭拗,多做實事,為香港爭取更好的發展機會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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