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承諾盡快修訂法例,由2016年開始取消所有區議會委任議席。在昨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動議二讀《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由2016年開始全面廢除區議會委任議員制度。有關法案將交付內務委員會,在內會討論後再恢復二讀辯論。
有關條例草案已於2月8日刊登憲報,譚志源昨日在立法會上發言時表示,特區政府在2010年提出政制改革方案時,已承諾就取消區議會委任制度提出建議,及徵詢立法會和市民的意見,並於2012年6月發表了《區議會委任制度諮詢報告》,根據所收集到的意見和意見調查,社會支持在一屆內取消所有區議會委任議席,故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審議。
譚志源又說,因應有關修訂,條例草案會提出相應修訂3條附屬法例的條文,但區議會民選及當然議員的制度則不會在條例草案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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