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錢志庸表示,以個人名義租回自住,做法會令酒店失去旅館的用途,有機會犯法。記者張偉民 攝
——「買生意」不同「買磚頭」 1戶違規可能整幢「連坐」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長實拆售酒店引起社會爭議。香港專業人士協會(下稱協會)副主席兼律師錢志庸表示,公司屬於個體戶,假設買家以公司名義購入酒店房間,理論上可以個人名義租回自住,但有關做法會令酒店失去旅館的用途,有機會犯法。協會副會長兼資深測量師陳旭明亦提醒,購買酒店等同於「買生意」,與一般購買住宅的「買磚頭」有很大分別。
錢志庸說,由於公司與個人屬於不同的獨立人身份,故此買家以公司名義購入單位,即使為該間 公司的大股東,仍然可以用個人名義的身份租住酒店房間,理論上雖可行,但只要被當局查出這重關係,法理上酒店房間已失去旅館的意義,告上法庭隨時敗訴。買入酒店房間的人士必須留意。
租金偏低或涉瞞稅
協會司庫兼會計師彭漢中補充,買入酒店房間,基本上即買入一個商業單位,要進行商業登記,買家等同在營運一個酒店房間,需要有會計帳目,根據租金的多少要報稅,若以為自住的租金可以訂得較低,「左手交右手」,從而少交稅,由於酒店有一個整體租金水平,稅局要查出並不困難,有機會構成瞞稅。
陳旭明亦警告,購買拆售的酒店房間較普通住宅風險大,因酒店持牌人只有一個,其他業主無法獨立申請酒店牌照,業主亦不得隨意改動單位內任何設施,包括牆紙和傢具,一旦其中1戶違規,整幢酒店的牌照會被撤銷,其他業主亦會被「連坐」而無法經營,房間變得無法住人,亦失去租金來源,銀行會因此質疑業主的還款能力,希望你即時還款。
另外,酒店房間隔若有任何改動,亦需事先向政府申請,手續繁複,一旦成為遺產等就會引起更多的法律問題。由於酒店牌照每隔數年需要重新申請,若政府要求酒店的業主更改單位內的消防設備,如增加灑水系統,住客亦會受到影響。再者,為方便營運,酒店業主一般不會是酒店牌照的擁有人,多數是關連公司,分拆後的小業主雖說可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保障權益,但要更換管理公司仍相當困難。
拆售恐城市規劃大亂
還有另一層涉及社會層面的問題,因為過去政府怕無牌賓館影響旅遊業,故有設置組織負責巡查,但將來更要擔心酒店房間變自住或貨倉等其他用途,變相要再設一隊小組來巡查,浪費公帑。而且香港尚有過百幢有條件拆售的酒店,一旦拆售成為風氣,會令城市規劃大亂,提醒政府要想方法去理順問題,否則後遺症更大,香港隨時淪為「國際笑話」。
面對最近商業物業價格不斷上升,陳旭明說,若政府推出新一輪針對商業物業的需求控制措施,將買家印花稅(BSD)等加諸非住宅物業上,買家要衡量日後酒店房間的易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