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昨日開幕。圖為大會主席台。法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趙鵬飛)十一屆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昨日在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指出,人民政協要豐富協商形式,完善協商制度,拓寬社會各界有序政治參與的渠道和平台,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賈慶林強調,要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的規定,進一步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看似簡單的「決策之中」四個字,顯示中國協商民主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記者注意到,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操作起來容易,在具體的工作開展中,要堅持協商於「決策之中」則較為困難。為了加強政協發揮民主協商作用,從2006年至今,幾經推進,終於在中共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提出,要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充分顯示出中國執政黨推進協商民主的決心。
賈慶林在昨日的報告中,對今後5年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的規定,做出了相對細緻的建議,如協助黨委、政府搞好人民政協同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協商,進一步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5年反映民意提案近2萬篇
而對於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報告也建議,要豐富協商形式,完善協商制度,拓寬社會各界有序政治參與的渠道和平台。深化協商民主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積極培育協商文化,營造良好協商氛圍,努力提高協商質量和實效。
賈慶林在報告中透露,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5年共提出提案1,347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9,992篇,提交大會發言310篇,人民政協作為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重要機構的作用進一步發揮。
力推履行職能制度化
賈慶林強調,必須充分認識人民政協的重要地位作用,不斷增強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特別是要充分認識到,人民政協發揮作用,必須自覺樹立有為才能有位、有位更加有為的觀念,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自身建設和理論建設,大力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培養政協情懷、奉獻政協事業,以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動發展,以實實在在的業績體現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