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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榮(左)和陳文浩(右)認為,學校和家長應及早向青少年灌輸正確性知識。 劉景熙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景熙)部分青少年「人小鬼大」,所作所為往往令人譁然。據青協一項針對邊青的研究顯示,近兩成受訪者的越軌行為均與性有關。有14歲女生初次相約13歲男網友在公園見面,即主動挑逗對方到傷殘人士廁所發生性行為,最後被警察撞破,須接受警司警誡。有11歲品學兼優的小學生,因好奇異性身體,在校內掀起學妹裙子,更直言想了解女方下體真貌,被教師當場「斷正」轉介輔導。專家指出,港生對干犯性罪行的後果及性知識均非常貧乏,呼籲家長、學校及政府加強性教育支援。
83%不知越軌可致惡果
青協昨日公布「青少年越軌行為研究」結果,該會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訪問145名11歲至20歲曾經作出越軌行為的邊青,以了解他們的心態。負責研究的城大人文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黃成榮指出,青少年涉及的越軌行為中,兩成與性有關;其餘17%及15%分別與「盜竊」及「黑社會」有關;亦有與「暴力」、「網上欺凌與罪行」及「毒品」問題有關。整體而言,83%受訪者根本不知道越軌行為可招致的惡果。
險「衰十一」 13歲少年不知犯法
研究中,有13歲男網友與14歲女網友初次相約在公園見面,衣著性感的女網友更主動挑逗男方,雙方後來到傷殘人士廁所準備性交。當時有路過的警察起疑,拍門干涉撞破揭發事件。警方遂通知兩方父母,事主須接受警司警誡。涉事男網友接受黃成榮訪問時透露,根本不知道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犯法;事後更高呼「好彩無做到」。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一百二十四條,任何男子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5年,法庭亦不會考慮女方是否同意。
WhatsApp召集青年打鬥
黃成榮又指,有16歲女事主揚言,即使曾與人發生性行為也不怕懷孕,「因為我有食K仔,K仔可以遏止精子同卵子活動能力」。另有20歲的男事主指,曾與17歲的女網民性交,誤以為對方年輕、外貌漂亮,「應該好乾淨」,怎料「一次中招」,因而患上淋病,凡此種種均反映青少年對性的無知。研究人員亦留意到,隨著智能手機普遍,近年黑社會轉用智能手機的WhatsApp程式群組召集年輕人打鬥。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建議,青少年作出任何決定前,應「停一停、諗一諗」,最好還要「搵一搵」師長、社工商討。他又建議,政府、學校要加強對父母管教技巧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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