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界基礎設施
1.力爭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2016年底按計劃建成,盡快完成大橋跨界通行政策研究。
2.力爭廣深港高速鐵路深圳福田站及相關工程建設2014年建成,並就內地段與香港段銜接技術細節、營運模式、營運安排等達成共識。
3.加快深圳東部過境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廣深(港)沿江高速公路建設。
二、現代服務業
1.落實廣東省推動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規劃綱要和行動計劃。
2.金融合作
─推動擴大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人民幣結算規模。
─增加粵港跨境繳費通系統業務種類。
─支持廣東金融機構在香港的子公司申請RQFII資格。
─共同爭取香港保險公司以營業機構形式進入廣東市場。
─推動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行業小額收費結算向銀行機構開放。
3.旅遊合作
─支持在粵的港資旅行社(合資)作為試點單位,經營內地居民出境旅遊業務。
─推動「144小時便利簽證」擴展至廣東全省。
4.物流與會展合作
─促進兩地甩掛運輸,加快兩地物流信息系統對接。
─開展供港食品RFID技術應用規範及標準研究。
5.文化創意及工業設計
─研究共同建「粵港文化創意科技企業目錄」。
─鼓勵港產粵語版本影片更快捷和方便地進入廣東省市場。
6.專業服務合作
─鼓勵和支持廣東律師事務所到香港設立分支機構。
─探討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並提供服務的可行性。
三、製造業及科技創新
1.粵港共同制訂推動實施「香港—珠三角科技創新走廊」合作計劃的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
2.大力推進香港科技園與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合作。
四、國際化營商環境
1.口岸建設與通關監管
─探討香港海關「多模式聯運轉運貨物便利計劃」與內地海關「跨境快速通關」系統的對接,提高物流通關效率。
2.電子商務合作
─建設「粵港網上服務自由辦」。
五、優質生活圈
1.盡快完成減少大珠三角海域船舶排放調研,提具體減排措施。
2.探討在內地居住的香港病人跨境運送安排。
3.廣東制定提供土地優惠條件,鼓勵香港服務提供者來粵興辦養老機構。
4.探索完善合作機制,共同打擊和預防跨境腐敗犯罪。
5.聯合開展打擊治理水貨客走私專項行動。
6.共同爭取國家支持建立粵港應急救援隊伍在協同處置突發事件時快速進入對方轄區的「綠色通道」。
六、教育與人才
1.推進粵港職業能力開發評價合作。
2.共建廣東工業設計培訓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合作院校)。
3.加快深圳「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
七、重點合作區域
1.逐步推動容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南沙直接提供服務。
2.研究推進金融改革創新項目在前海先行先試,探索已取得香港專業資格人士直接在前海註冊執業,允許香港各類工程顧問公司和工程承建商獨立在前海承建工程項目。
3.深港繼續研究落馬洲河套地區開發計劃及模式,盡快提出具體建議。
八、區域合作規劃
1.盡快完成修訂《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並開展第二輪公眾諮詢。
九、合作機制
1.廣東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和推廣便利、清晰的市場進入程序,協調解決港商的具體困難。
2.廣東完善框架協議實施工作督查考核評價機制及考核辦法。
3.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機制下建立粵港反走私緊密合作機制。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新聞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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