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扶貧委員會轄下社會保障和退休保障專責小組下星期一會開會。據有線電視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稱,委員會建議為領取綜援人士開設一個儲蓄戶口,儲下部分他們外出工作所賺到的金錢,以鼓勵他們工作和脫貧。
現時政策下,綜援受助人外出工作,所賺到的部分薪金,須在綜援金額中扣回。有消息指,扶貧委員會建議設立「儲蓄戶口試驗計劃」,該受助人工作所賺取首800元,可全部收歸所有。而所賺取的第801元至4,200元,有一半原本要在綜援金額中扣回,賺取多於4,200元的要全部扣回。
據了解,扶貧委員會建議把這些賺取的金錢放入一個戶口儲起。當該筆款項儲蓄到一定金額,例如是申請綜援資產上限的兩倍,受助人便可拿出來,然後脫離綜援網。以4人家庭為例,他們的戶口最多可儲13.6萬元。消息又指,如果受助人要求學或有緊急情況如治病,可在戶口提取金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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