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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府昨點名要求穗深制訂房價控制目標,圖為深圳住交會仍見大量購房者。李昌鴻 攝
——廣州深圳實施「雙限」 個人住房信息年底聯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在內地各城市觀望之際,廣東版「國五條」細則25日正式出爐,要求穗深於3月底前公布房價(不含保障房)控制目標。同時,穗深佛珠繼續執行限購,並按國務院新細則要求進行調整。粵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將公布年度供地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個人住房信息聯網。
不過,相關版本並未涉及到具體的調控細則,被部分業界人士稱為是「乾貨」。也有人士指,具體細則可能將在各城市版「國五條」落地細則中體現出來。地方細則中明確對廣州、深圳實施限購、限價的「雙限」政策。
本月底前公布目標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5日轉發了《國務院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並提出相關意見,被業界稱為粵版「國五條」。該通知指,廣州、深圳市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於2013年3月底前報廣東省住建廳、廣東省監察廳備案,並向社會公布。而其他地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
此外,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及時採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並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
該《通知》表示,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於2013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報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此外,將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同時,粵各地將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並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外來工納住房保障範圍
根據該《通知》,2013年粵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6萬套、新開工建設7.84萬套,而所有新開工項目須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開工,而2012年前已開工項目則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該《通知》還指,粵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盡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並特別注重公共交通系統配套建設。此外,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就業穩定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公布交易信息穩定預期
在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該《通知》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各地要建立健全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嚴格預售資金監管。
同時,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須與廣東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該《通知》還稱,粵相關部門及時講主動發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的權威信息,穩定市場預期。而相關部門也將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將及時主動澄清並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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