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新疆喀什地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兩地法院前日對利用互聯網、手機及電子存儲介質進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尋釁滋事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5起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喀迪爾江.約麥爾等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上述被告人受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思想蠱惑,為實施「聖戰」、「遷徙」等暴力恐怖活動,多次用手機、DVD觀看和傳播「東伊運」、「烏伊運」等暴力恐怖組織宣揚宗教極端和暴力恐怖內容的音像視頻,用多媒體卡、SD卡等相互傳播並進行非法活動,進行暴恐體能訓練,並肆意毆打無辜群眾,打砸汽車、摩托車,搶奪他人財物,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部分人員還涉相互傳授製爆方法,進行試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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