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早前通過的預算案中,規定4間聯邦機構不能從中國輸入科技產品,引起美國總商會、矽谷科企及10個科技貿易組織的關注。他們日前致函國會,要求保證在今後的預算案中不再加入類似條文,擔憂將來規定會擴大至其他聯邦機構,影響科技企業的產品銷售。
預算案規定,美國太空總署、司法部、商務部及國家科學基金會不可採購在中國生產或組裝的「資訊科技系統」,除非事先獲聯邦調查局(FBI)或執法機關批准。業界代表認為此舉會拖慢採購進度。
雖然條文只針對中國製造商,但業界擔憂旗下在中國的分判商,以及手提電腦和其他科技的例行購買也被限制。中國就條文提出反對,美國商界亦擔憂中國和其他國家會作出相應措施,要求本國政府購買美製科技產品時需作安全審查。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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