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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數十名成員昨日遊行到禮賓府門外請願,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兌現競選承諾,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現行法例容許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供款,可與僱員應得的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做法,一直備受批評。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數十名成員昨日遊行到禮賓府門外請願,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兌現競選承諾,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工聯會又要求當局完善退休保障制度,長遠由政府、僱主及僱員三方共同供款。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數十人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到禮賓府,沿途高叫「沖沖沖,長期(長期服務金)遣散無影蹤」等口號。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指出,特首梁振英在競選政綱中提到「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的承諾至今仍未兌現,打工仔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繼續被強積金機制強行對沖,退休生活毫無保障,基層勞工苦不堪言。
對沖額10年增逾3倍
根據積金局及立法會的文件顯示,2001年7月至2012年9月期間,本港共有187億元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被強積金對沖掉,單是2009年已高達25.87億元。葉偉明指出,對沖金額由2002年的7.5億元增至2011年的23.3億元,10年間對沖金額激增逾3倍,情況愈來愈嚴重。
葉偉明表示,政府及商業機構近年一直將大量服務或工序外判,那些在外判商任職的工人,每隔數年就會被安排遣散,然後再獲聘用,令他們的年資不斷被重新計算;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亦不斷被定期沖走。
葉偉明又謂,年資長的打工仔強積金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足以對沖大部分或全部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令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形同虛設。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近日便接獲一宗個案,一名從事飲食業18年的員工,因酒樓結業被遣散,在對沖強積金僱主累積供款權益後,實際僱主只需補償3.2萬元的遣散費,打工仔的退休保障蕩然無存,反映制度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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