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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釣團體:協議等同承認日方「管轄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1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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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台灣船隻進入釣魚島海域12海里內,遭日本巡視船用水炮攻擊。美聯社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對於台日漁業會談成功為台灣漁民擴大爭取到4,530平方公里的作業水域,台灣「中華保釣協會」理事長謝夢麟表示,「樂見雙方會談,但成果了無新意。」他說,協議還是不能讓台灣漁民進入釣魚台列嶼12海里內的範圍作業,「視同日本擁有實質管轄權」,攸關主權問題,「久了就變成既定事實」。

 謝夢麟說,上次保釣行動搭乘的保釣船「全家福號」,遭撞損後,仍在新北市深澳漁港維修,昨日才前往漁港關心全家福號的船長。台灣保釣團體的保釣行動不會因台日這次的漁業協議終止,未來還是要登島。

 此外,台灣「外交部長」林永樂昨日表示,台灣當局簽署日台漁業協議,台方堅持列入「免責條款」,確認各項規定「不損及主權主張」,「絕不會以主權換漁權」。

台當局:非協議範圍仍護漁

 台灣「海巡署長」王進旺昨日出席日台漁業協議簽署儀式會後記者會時則稱,靠近釣魚島列嶼附近的北緯27度以北海域,非協議範圍,但仍派艦艇執行護漁。

 王進旺表示,海巡艦艇會秉持「漁船在哪,就去哪護漁」,並貫徹只要合法出海漁船,一定全力保護的政策。

 王進旺說,北緯27度以北和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的海域,不在這次協議範圍內,但若台灣漁船在該處作業遇日本公務船干擾,「海巡署」仍會派巡防艦護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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