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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指獲新地優待,免費租住禮頓山豪宅相連單位。廉署銳意調查涉案單位過往的全部業主,結果發現單位一手業主竟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戴慧娟,戴更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作出虛假陳述,即訛稱購入該單位的款項全部來自她本人,而買賣與榮智健無關。
許妻花130萬打通2單位裝修
在許仕仁案中,許仕仁被指於2000年至2003年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接受新地安排免費租住旗下的禮頓山第六座20樓A室及B室2個相連單位。許氏夫婦自2003年起,便入住A室及B室相連單位,面積合計近4,500多平方呎,當時許妻更豪花130萬元裝修及把兩單位打通。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B室單位一直由新地持有,A室單位則於2001年1月,先由慕誠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慕誠」)以1,904萬元購入,慕誠再於2002年10月轉售予一間名為Meritech Limited的公司,作價1,713萬元。據知,Meritech Limited屬新地相關的公司,其註冊地址正位於新鴻基中心,股東由2間海外公司組成,其秘書朱蘊芯更是許仕仁案的控方證人之一。
廉署調查許仕仁案期間,將涉案單位過往業主全部「起底」,結果發現慕誠董事兼股東戴慧娟,曾代表慕誠購入A室單位,而戴亦在回應廉署發出的法定通知書時,涉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現年58歲的戴慧娟,洋名Agnes,消息指她一直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榮智健離開中信泰富後另起爐灶,成立隆源企業控股,亦沿用她出任隆源董事。
戴被起訴3罪 昨提堂准保釋
戴被廉署落案起訴3項罪名,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罪指她於2011年10月31日及11月16日,在回應一份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發出的法定通知書時,訛稱購買涉案的A室單位,支付了8期合共761萬多元的款項,全部來自她本人。而2011年12月1日,她又在回應同一份通知書時,訛稱該單位的買賣與其僱主榮智健毫無關係。
戴昨由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執業大律師查錫我代表,辯方申請將案押後,待翻閱文件再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決定准她以2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須於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廉署。案件將於本月30日進行答辯,控方打算傳召4名證人,據知榮智健不會是其中一名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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