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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祥(右)稱,代理不可向買家提供未經核實資料。旁為伍華強。 張偉民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慢、顏倫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本月底實施,業界包括發展商、地產代理等在內,正全力配合落實。地產建設商會昨與政府代表開會,討論新例實施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商會指仍有8個至10個細節與政府未達共識,主要涉及售樓書及廣告問題;地產代理監管局亦於昨日發出新執業通告,提醒代理在新例下推銷新盤時要注意的事項。
多項細節未達共識
昨日與會的包括銷售監管局專員馮建業,商會方面就有新地、恒地、會德豐、信置、嘉華、太古及嘉里建設等的代表。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會後表示,條例在法律上並無問題,但有部分細節需要斟酌,主要涉及售樓書、廣告以及發展商旗下子公司董事購入公司發展項目的申報安排,希望政府在處理上能簡化程序,因至今未有發展商推售新盤時跟隨條例,擔心條例生效後的情況,政府將在一周內回覆商會。梁志堅相信,發展商對新條例已做好準備,對新盤銷售不會有影響。
地建會盼簡化程序
新例在本月29日實施,有意賣樓的發展商需要於22日前交「新樓書」給銷售監管局,26日交「新價單」。但當局稱,截至昨日仍未接獲任何相關文件,預期發展商大多於接近上述日子才遞交該些文件。被問及市況淡靜,政府應否調整辛辣招?梁志堅認為應予2個至3個月時間觀察,但相信政府短期內不會撤銷,希望政府認為已達成效時可作定期檢討。
地監局予通告遵從
除地建會外,地產代理監管局亦為新例實施作準備,昨日發出一份新執業通告。地監局行政總裁伍華強表示,新例條文複雜,業界普遍擔心容易負上刑責,通告將提供詳細指引,讓業界日後有規可循,一旦違規,輕則紀律聆訊,最高刑罰為「釘牌」,但若同時干犯新例,代理有機會被「雙重處罰」。
被問到若發展商日後提供錯誤資料,而代理於銷售新盤時轉述這些資料,會否涉及違規?地監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主席梁永祥稱,只要代理有合理根據,應可免違法。新例下亦不容許代理於價單公布前進行各種形式的收票或預留等。梁永祥強調,代理需要向準買家提供發展商已公開的資料,不可向買家提供未經核實資料。
代理望給半年適應
地監局將舉辦多場持續專業進修講座,並進行教育性巡舖,以及透過聚焦小組會議等,幫助業界了解新指引內容。美聯集團執行董事兼集團住宅部行政總裁陳坤興指,新例實施前該行會停用舊有的一手盤宣傳廣告及物品,亦會提供培訓課程予員工,並透過內聯網加強內部消息發放,讓員工掌握新例及指引的最新資訊。
利嘉閣總裁廖偉強稱,將就新執業通告進行跨部門會議,並對員工加強培訓,增聘法律部員工。強調日後銷售新盤時,會禁止員工胡亂發放新盤資訊,以免誤墮法網。香港置業高級執行董事伍創業則認為,地監局應給予半年緩衝期讓業界過度適應,彈性執法免「殺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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