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台灣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馬英九:日佔釣島無據 台船有權捕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18]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馬英九昨日表示,釣魚島主權不屬日本,台灣漁民有權在該海域捕魚。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消息,17日是中日《馬關條約》簽訂118周年,台灣領導人馬英九被媒體問及有關釣魚島主權問題時稱,1945年後,日本統治釣魚島的法律依據已經消失,因為日本統治釣魚島唯一法源,就是《馬關條約》的第二條,但有關條文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中日和約陸續簽訂後,日本統治釣魚島的法律依據已消失。

倘遇日干擾 海巡署必護漁

 對於有民進黨人質疑,台灣與日本上周簽定的漁業協議中,未將釣魚島主島12海里列入範圍,馬英九16日下午在國民黨中山會報中當眾保證,釣漁島整個捕漁的區域是7.4萬平方公里,協議適用的區域不包括釣島周邊範圍,但台灣的漁船還是可以去那裡捕漁,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廳干擾,海巡署還是會去護漁,其他區域也都不會受到干擾,所以這次協議是「釣島主權」未讓步,台灣漁權大進步。

 馬英九17日對媒體進一步解釋,台日之間的漁業協議可視為一個暫時措施,至於「主權」爭議,再由雙方漁業委員會未來進一步解決。馬英九也強調,台日雙方也明訂免責條款,所有協議內容不影響政府根據海洋法所做的主張,雙方也決定要常設漁業委員會來解決後續的問題,這對台灣來講是重要的一步,等於也是一個示範,東海和平倡議確有實質效果。

 此外,對於日方聲稱釣魚島已由美國託管給日本,馬英九指出,託管只是行政權,不具主權涵義。

相關新聞
馬英九:日佔釣島無據 台船有權捕魚 (圖)
漢光演習 三軍艦兩卡彈 (圖)
律師「炸彈人」 與兩岸警方大鬥法 (圖)
台低增值行業轉投東南亞
近年「漢光」軍演事故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台灣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