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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軍用碼頭落實中英協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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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昨晚在「面書」(facebook)圖文並茂地介紹了時序,及解釋軍用碼頭的形式及範圍。 發展局網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根據國家及英國政府於香港回歸前、即1994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向城規會提出將中環新填海區當中約150米海濱劃為解放軍軍用碼頭,但公民黨及與其關係密切的保護海港協會等,在有關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修訂計劃的公眾諮詢截止前夕發難,更於昨日宣布就此提出包括司法覆核等「反對四部曲」。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在特區政府必須遵照中英政府於1994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的規定,落實興建該軍用碼頭,有關工程並早於2002年已經獲得立法會撥款興建設施。發展局昨晚在「面書」(facebook)刊載《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修訂事件簿,圖文並茂地介紹了時序,及解釋軍用碼頭的形式及範圍。

 特區政府於今年3月就劃為解放軍軍用碼頭地段的改變土地用途諮詢區議會,隨後交由城規會審議,而城規會於本月中剛完成了3星期公眾諮詢,稍後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申請。不過,在諮詢期結束前夕,公民黨等才突然高調反對,保護海港協會更於昨日舉行記者會,宣布所謂「四部曲」反對行動。

稱不滿政府「割地」予駐軍

 保護海港協會首任主席、現任顧問徐嘉慎昨日在記者會上稱,該會首先會收集10萬個巿民簽名,反對政府將有關的中環海濱0.3公頃土地申請劃為軍事用途,第二部是透過立法會議員在議會跟進事件,第三部會到城規會反對規劃申請,如果三樣都行不通,就會提出司法覆核。

 他聲言,該會並非反對150米的海岸線作為駐軍碼頭,更非針對解放軍或要將事件政治化,而是不滿特區政府今年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將0.3公頃休憩用地改作軍事用地,及交由解放軍管理,「在那裡上岸閱兵是非常好事,為何往時政府都可以,我們自己的祖國不可以,我們歡迎。但無需『割地』予駐軍」。

寧憟咱螳伅〞鷟 提司法覆核

 曾就中環灣仔繞道工程等提出司法覆核的徐嘉慎稱,他們「非常不想司法覆核」,因即使他們勝訴,也會浪費市民金錢及時間,但稱該會過去多次在法庭與政府交手,都只是「沒有辦法才行這一步」,又聲言今次有信心有足夠法律理據提出司法覆核,「我們不是鍾意亂告,更非常不想司法覆核,因為如果我們勝訴,又是浪費市民的時間及金錢」。

陳家洛下周二立會提出討論

 公民黨議員陳家洛昨日亦發表聲明,稱該黨強烈反對「把原屬公共空間的海濱土地改劃為軍事用途」的立場,要求特區政府盡快公開所有與解放軍碼頭計劃相關的資料,包括與解放軍就「解放軍碼頭」項目的會議的記錄及所達成的協議的具體內容。他亦會於下周二舉行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要求委員會討論有關事宜,及考慮舉行公聽會讓民間表達意見。

 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在中區海旁設立解放軍軍用碼頭,是遵照中英政府於1994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其中訂明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岸線靠近中環軍營處,預留150米海岸線,供1997年後興建軍用碼頭之用,當局有責任遵照有關《協議》落實軍用碼頭。特區政府上月就更改土地用途諮詢區議會,而城規會亦於今個月中完成為期3星期的公眾諮詢,稍後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申請。

發展局:分區大綱早列明用途

 發展局昨晚則在「面書」(facebook)發表題為《規劃程序尚未完成,軍用碼頭已建成,有違程序?》的文章,指2000年,《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經過廣泛諮詢後首次核准,當中已清楚標明軍用碼頭的位置。由於當時軍用碼頭的形式和實際範圍尚未詳細定出,故以一直線顯示軍用碼頭位置,並在圖上註明「軍事碼頭(有待詳細設計)」。

 2002年特區政府向立法會就「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申請撥款時,已清楚說明有關工程項目包括遵照《軍事用地協議》興建150米長供駐港解放軍使用的軍事碼頭,有關撥款申請獲立法會批准,並曾多次公開說明,軍用碼頭作為中環填海工程第三期一部分的相關事宜,及在軍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

碼頭建造工程已進最後階段

 發展局指出,2008年,政府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公眾參與活動,並推出了宣傳短片,向公眾交代及諮詢中環新海濱內軍用碼頭的位置、概念設計及與新海濱的配合;在2010年,當局先後向中西區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港島區海濱發展專責小組,介紹過軍用碼頭的建築設計。

 軍用碼頭的詳細設計已經確定,建造工程亦已進入最後階段,而當局亦已因應設計及工程落實後,釐訂將來軍用碼頭具體運作的界線,故當局就《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所須的技術性修訂,將碼頭所在地的土地用途修訂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註明「軍事用地(1)」,以清晰地反映軍用碼頭及相關設施所涵蓋的實際範圍及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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