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日本政府獎學金「研究留學生」及「學部留學生」兩個項目現正接受申請,持香港或澳門身份證、護照或簽證身份書持有人均可提出申請,獎學金包括大學學費、入學金及每月10萬日圓以上生活費。
申請人不設特別日語要求,但修讀某些科目除外。
研究留學生 須35歲以下
「研究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為期兩年,申請人須為35歲或以下,持有大學學位或以上,赴日本後修讀學科必須與過去於大學曾修讀學科相關,截止日期為6月7日(星期五)。
學部留學生 中六可申請
至於「學部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為期5年,申請人須介乎17歲至22歲,完成高中教育課程或以上,現就讀高中三年級或中六課程者亦可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28日(星期五)。詳情可瀏覽:http://www.studyjapan.go.jp/ch/toj/toj030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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