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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的黃竹坑新圍舊民居被荒廢20年。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審計報告4月17日揭發政府保育文物多宗罪,包括有10幢古蹟及歷史建築物無撥入政府部門打理,以致日久失修;6幢建築物遭閒置6年至20年,淪為「文物孤兒」,當中黃竹坑新圍舊民居被荒廢20年;80%歷史建築損毀,超過2年仍未修復。儘管部分古蹟及已評級歷史建築物已被使用及開放予公眾參觀,但有75%歷史建築物並無安排導賞團,意味市民進入寶山亦可能尋不到寶物,文物保育教育名存實亡。 ■節自《16古蹟建築物無人理》,香港《文匯報》,2013-04-18
持份者觀點
1. 審計署:發展局作為負責文物保育的決策局,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所有未撥用的政府已評級歷史建築物均妥善維修並予以善用。
2. 古諮會委員高添強:政府對軍事古蹟並無保護政策,甚至簡單的說明和指示牌都無,任由外界破壞這些古蹟……多個軍事古蹟可加設指示牌及宣傳,串連成文物徑。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舉例指出政府在保育文物上的3個漏洞。
2. 針對題1所述漏洞,你認為發展局應採取甚麼補救措施?試舉例加以討論。
3.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港府應為軍事古蹟制定保護政策」這個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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