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財經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代理實呎報價 不可預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23]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梁悅琴) 因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月底實施,地產代理監管局亦已向地產代理發出最新執業通告,地產代理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只能提供單位實用面積,及以實用面積報價,同時亦不能接受預留。

 執業通告列明,地產代理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只能提供單位實用面積,並以實用面積報價;向準買家提供的售樓書及價單,必須由發展商發出,代理需要盡力核實有關資料。地產代理亦要提醒買家,留意售樓書列明的實用面積,不可只依賴示範單位的目測,亦要說明可以於示範單位內進行量度。

引述同區參考價合法

 銷售安排方面,地產代理在項目公布價單或物業開售前,代理不可在公布價單前索取意向價,不可接受預留,如引述同區參考價只要資料有根據,以及看來有可靠來源,非屬違反條例。

刊登廣告需書面同意

 若代理並非獨家銷售代理,代理需要告知買家,尚有其他代理獲分其他單位,價單上亦會列出銷售代理的名稱,當代理告知準買家,項目個別類型單位已售罄時,須先核實有關資料。代理向準買家告知成交紀錄前,必須在成交紀錄冊核實。不過,如果引述發展商消息,只要有根據,未必違法。地產代理在刊登任何廣告前,需要得到發展商書面同意,並獲確認資料準確、完整,廣告中亦不可作任何誤導陳述。

 地監局指出,倘若代理未能遵守指引,除面對地監局的紀律處分外,亦可能受到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的刑責,而地監局或最嚴重處分為撤銷牌照,至於政府方面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以及監禁7年。

相關新聞
災後重建帶動 港股企穩 (圖)
汶川、玉樹及雅安地震損失(元人民幣) (圖)
投行料地震對內地經濟影響微
震後索償料增 內險股捱沽 (圖)
A股低收 醫療基建股神勇 (圖)
20億股國壽錯盤 新鴻基遭罰150萬
中移動首季微賺 ARPU續挫 (圖)
長科力拓農業增回報 (圖)
利福冀上半年完成分拆地產 (圖)
操縱紐國運費 國泰認罰2995萬
銀河證券傳逾1.4倍市帳率招股 (圖)
重農行首季多賺15%
日蛋糕店檬雪爾港開分店
新盤銷售規管系列二之二:新樓書素顏減磅 (圖)
免失實陳述 樓書印不停 (圖)
新書「大解構」 愈看愈精明 (圖)
代理實呎報價 不可預留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精要
通化簽6項目涉逾14億 (圖)
中華H330上海車展上市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財經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