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文件顯示,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時曾送多份禮物給內地官員。廉署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的文件顯示,指湯顯明在2007年至2008年的時候,送贈一個價值4,100多元的花坑石擺設,給最高人民檢察院;另外又送了一部1,600多元的相機給中聯辦官員;在2010年至2011年曾經送過7個載有紀念價值相片的電子相架給多個省的檢察長,總值大約6,000元。
資料顯示,湯顯明由2007年至2011年在任期間,共用約21萬元公帑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