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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與妻子方綺娥,昨一同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擢蚳p人銀行(瑞士)在處理他們的投資合約時,違反合約條款及誤導,更擅自處理他們的部分股票,要求銀行賠償20萬美元(逾155萬港元)。
李柱銘在入稟狀中稱,曾給予�擢蚳p人銀行(瑞士)20萬美元,雙方有投資合約,而�擢蚳p人銀行卻於處理該些投資合約時,作出違反合約,予以誤導及侵權的行為,當中涉及5份結構性投資合約、檔案號碼為「MLI4201」、「DBM5309」、「BSG0287」、「KB2935」及「BNP4801」。
入稟狀中亦指�擢蚳p人銀行在未獲他夫婦的授權下,擅自收集及處理涉案的股票。李柱銘於是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擢蚳p人銀行沒有權利處理他夫婦名下的股票,及要求�擢蚳p人銀行償還20萬美元。
律師指投資與雷曼無關
李柱銘昨在電話中回應表示對案件不予回應,並指已把案件交由其律師處理。其律師文浩正則指當中的投資與雷曼無關,亦不是同一時期的投資,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指李柱銘不想在此回應。
不時替人打「免費官司」的李柱銘早前在專訪中提及其父李彥和,曾為了幫助一名學生,著其弟向學生免息貸款60萬,他因而受到影響,認為錢並不是最重要,「足夠就可以」。李柱銘自言替人處理過很多案件,當中大部分不收錢;一些「民主路上的老朋友」,如曾替陶君行辯護過3次亦是分毫不收,他更直言收取低於法援處的價錢。李柱銘表示自己案件過於繁忙,及要肩負黨務,故其物業、款項等都由其妻負責處理,包括海外的物業租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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