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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外傭申請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於終審法院被判處終極敗訴。另外一對菲籍母子早前同樣申請成為香港居民失敗,於高院進行司法覆核,但法庭拒絕其中母親的居港資格後,認為依靠母親生活的兒子也同樣會喪失居港資格,也駁回他的申請。現年17歲的兒子昨日到高院上訴,要求上訴庭考慮他的情況是可以成為獨立個案進行批核。
要求成獨立個案批核
上訴人Gutierrez Joseph James,早前與母親Gutierrez Josephine B.申請司法覆核遭駁回。昨日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原訟庭不應因母親被駁回居港權申請,便同時拒絕兒子的申請,因為兒子能夠逗留香港,是他有合法的入境證明,而且是合法逗留香港,所以自己已可符合資格申請居港權。
惟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表示,入境處有權行使控制入境人口的政策,上訴人不能以「合理期望」認為入境處准許他入境,必然符合資格申請居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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